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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街广海社区容貌品质再次提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数:6480 发布时间:2023/8/30 11:50:07 发布者:yonganjl


南岗街广海社区容貌品质再次提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建设业主: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南岗街广海社区容貌品质再次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名称:南岗街广海社区容貌品质再次提升工程施工

二、招标最高控制价:人民币881295.50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提升改造约6000平方米,室内活动室改造约700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施工合同)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2、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

3.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除施工围蔽费用外)包干,施工围蔽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量。

4、质量标准:按国家、省、市园林绿化规程、检评标准及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6.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

6.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人须对上述要求提出承诺书,如违反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违规投标人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违规投标人相关责任)提供声明函;

6.10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1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万元的园林绿化项目。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6.1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声明函;

6.13.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6.1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4.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6.15.1.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6.1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6.1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8.投标人信用情况

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6.1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四、报名时间: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4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报名方式:

现场获取:

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4:30: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14:30:00

开标地点: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 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东路3731号

(二)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188号钧恒广场1号楼

(三)招标代理: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2217860、18925047422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号